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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14 | 人气:

  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保证暑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长安、雁塔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暑假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从7月14日起放假,8月24日收假,8月25日、26日两天办理报到注册手续,8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07级本科生于9月4日、5日、6日三天报到,办理入学手续;2007级研究生于9月5日、6日两天报到,办理入学手续;9月7日新生进行入学教育;9月8日、9日军训准备;9月10日上午举行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9月10日至9月30日进行军训;民族预科新生于10月8日报到,办理入学手续,10月9日进行入学教育。
  (二)教师从7月14日开始放假,8月24日收假,8月25、26日在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8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党政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7月14日起轮流休假,8月24日正式上班。凡涉及迎新工作的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开学后学校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迎新工作。
  (四)后勤集团、产业部门及有关附属单位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具体放、收假时间由单位自行确定。
  二、值班安排
  (一)长安校区的值班安排
  1.长安校区校务楼的工作值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白天安排办公室人员值班。值班地点在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值班电话为85310007。晚上安排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值班地点在校务楼109房间,值班电话为85310243。在长安校区办公的机关部(处)在参与长安校区校务楼夜间值班的同时,仍安排本单位人员在雁塔校区本单位办公室进行工作值班(值班时间按雁塔校区值班时间执行)。长安校区校务楼安全值班由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2.长安校区各学院及校务楼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图书馆暑假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长安校区各教学楼、图书馆的安全值班由后勤集团和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3.学工系统两个校区的值班和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由学生处具体安排。
  (二)雁塔校区的值班安排
  为了保证假期学校工作正常开展,雁塔校区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值班工作。雁塔校区图书馆暑假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
  (三)值班时间和值班电话
  1.值班时间
  长安校区:
  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7:00时,
  晚上:17:00时—次日9:00时
  雁塔校区:
  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2.值班电话
  长安校区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85310007
  长安校区机关干部夜间值班电话:85310243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10005
  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
  雁塔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85308992
  雁塔校区办公楼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08419
  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08110
  (四)长安校区假期值班人员乘车安排
  上午8:30、下午16:30在雁塔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雁塔校区—杏园小区—明德门—紫薇田园都市—长安校区;
  上午9:10、下午17:10在长安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长安校区—紫薇田园都市—明德门—新西门—雁塔校区。
  三、有关工作
  (一)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三下乡”活动
  校团委要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2007年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安排并组织好学生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和各院、系(部)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质量。同时,要做好对参与实践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假期留校学生的食宿安排和学生宿舍的管理
  假期留校学生分别安排在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实行集中管理。学生处、研究生处和各院、系(部)要对暑期留校学生进行详细登记,全面了解掌握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招生、函授生面授工作
  教务处要按照要求做好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继续教育学院要妥善安排好暑假函授生返校面授工作,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协助解决好返校面授学生的食宿问题。
  四、几点要求
  (一)值班要求
  1.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不允许雇用临时工和学生代替值班。
  2.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学校将组织人员在假期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坚守岗位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因离岗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3.公安处要做好两个校区特别是长安校区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后勤集团和物业公司要保证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学生社区的24小时值班,尤其在学校工作值班时间以外,要进一步增加值班人力,加强对实验室、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巡回检查;基建处要加强对基建工地的管理。
  4.各单位在7月12日(星期四)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公安处各1份,雁塔校区各单位还须同时报雁塔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1份。
  (二)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和防火工作
  公安处和各有关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暑假期间由公安处会同有关部门随时对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作好不良信息的封堵与删除工作,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学生放假离校前,学生处、研究生处和各院、系(部)要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做好防盗、防火、防意外事故工作。公安处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附中、附小、幼儿园也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做好暑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全力做好暑假期间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杂物,保证校园的清洁卫生。加强对各类食堂、饮食点的有效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优质服务。校医院也要合理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为师生就医提供方便。
  校长办公室
  2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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