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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3 | 人气: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启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民族教育学院2010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联合表彰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基础强化培训阶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优秀研究生
  比例: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各班按班级总人数的20%参评。
  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所学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无违反民族团结言行;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有以下突出成绩之一者可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
  (1)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期间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四级;
  (2)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在公开性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论文(署名单位为陕西师范大学),或参与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受到校以上认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被校以上活动抽调,或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4)热心集体和公益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在院以上活动中表现良好,得到师生认可;
  (5)积极维护民族团结,本人事迹受到院以上认可;
  (6)学习勤奋、认真,带头维护上课秩序,为班级公认。
  优秀研究生干部
  比例: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干部总数的40%评选,已申请优秀研究生评选的不再参与此项评选。
  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所学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无违反民族团结言行;
  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有热情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为师生所公认。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评选程序:
  (1)申请评选者填写申请表(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2)各班成立由班团干部组成的评优小组(有一定比例普通学生代表),对申请评优者进行初评,重点做好有关原始材料的核实工作;
  (3)院学工组对各班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将待确定名单报院长批准;
  (4)通过表彰名单,公示评优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5)公开颁奖;
  (6)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入本人档案。
  评选时间:
  (1)5月23日-5月31日,班级宣传,个人填写申请表;
  (2)6月1日-7日,班级小组评议,班主任审核;
  (3)6月8-10日,学工组主管领导审核;
  (4)6月11-12日,院长审批;
  (5)6月13日,公示;
  (6)6月22日,表彰,表格进入本人档案。
  四、几点说明与要求
  (1)研究生会、党支部、社团指标单独下达,本部分同学同时具有班级参评资格。
  (2)评优期间正值学习期末,工作头绪繁多,希望各班要处理好评优与正常学习、工作的关系,尤其要通过评优促进工作,创造新成绩。
  (3)评优要严格遵照程序规定,同时要按时完成相应阶段任务,凡超过期限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4)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造成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学院声誉的,实施一票否决;对触犯纪律,有违反民族团结行为的,将及时撤销、追回所授荣誉。
                                                                       民族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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